|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项目(二次) |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21:0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09:00至2017年10月26日 16: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9013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0821308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亘一,010-51672210-80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峰,158108213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docx |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JXL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峰
项目联系电话:158108213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号
联系方式:李亘一,010-51672210-8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峰,158108213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1招标内容: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实施服务、维护服务。民航通信网工程中继线路服务项目是为实现民航通信网工程建设实施的基础通信设备连接服务,也是未来民航通信网运行维护的基础。民航通信网工程包含: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41个监管局、212个民航机场、31个航空公司、空管系统(即民航局空管局、7个地区空管局、7个区域管制中心、2个终端管制中心、三亚区管、珠海进近、37个空管分局(站)、6个航管通信楼、2个空管办公楼、403个空管台站等)、北京网控、上海网控、北京应急通信容灾中心(十里河)等通信节点的建设。
4.2项目划分:本项目共计分为两个包。
01包:
(1) 北京、上海网控之间提供SDH 622M线路服务。
(2) 北京网控至地区空管局之间提供SDH 622M线路服务。
(3) 地区空管局至空管分局(站)之间提供SDH 155M线路服务。
(4) 地区管理局至地区空管局之间提供SDH 155M线路服务。
(5) 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至监管局之间提供SDH 155M线路服务。
(6) 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至民航机场之间提供SDH 10M线路服务。
(7) 空管分局(站)或区域管制中心至空管台站之间提供SDH 2M线路服务。
(8) 北京本地、各地区空管局与区域管制中心两点或多点间裸光纤线路服务。
预算金额:5737万元,编号:ZJXLFW-01;
02包:
(1) 上海、北京网控之间提供SDH 622M线路服务。
(2) 上海网控至区域管制中心之间提供SDH 622M线路服务。
(3) 区域管制中心至空管分局(站)之间提供SDH 155M线路服务。
(4) 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至民航机场之间提供SDH 155M线路服务。
(5) 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至航空公司之间提供SDH 155M或SDH 10M线路服务。
(6) 空管分局(站)或区域管制中心至空管台站之间提供SDH 2M线路服务。
预算金额:3276万元,编号:ZJXLFW-02;
4.3服务地点:民航通信网所有节点现场(覆盖全国所有省市762个节点)。
4.4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4.5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保证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5.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包含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或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5.4投标人的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7各投标人必须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5.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至2017年10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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