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尖山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基础配电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本为连平县尖山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基础配电安装工程,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4]144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县财政预算及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连平县元善镇。 2工程规模:安装设备、电缆等。预算造价为215.5万元。(具体预算造价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内容的施工。 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获得五级(含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该项目报名人员的岗位信息须与进粤人员登记的岗位信息对应一致)。 三、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五、投标人须知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过长名称可简写),如未达到要求,拒绝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10月24日9:00至2017年10月30 日15:30。 户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连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8002 0000 0096 4034 1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报名前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投标人的确定1、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连平县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15220969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0762-428599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