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非循环利用烟箱回收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包装容器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梅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4日 18: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0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邹先生、诸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3-2398938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乐善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先生、诸先生 | ||
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非循环利用烟箱回收项目
项目编号:0835-1701B63N098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非循环利用烟箱回收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10/t20171016_899477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因本项目销售的标准50条装卷烟包装箱与非50条装非循环利用烟箱比例约为95%:5%,故现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2项价格评价内容更正如下:价格评估得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评估总价格分为60分(其中标准50条装卷烟包装箱价格分占总价格分的95%、非50条装非循环利用烟箱占总价格分的5%),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①标准50条装卷烟包装箱价格评估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60×95%。
②非50条装非循环利用烟箱价格评估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60×5%。
③价格评估总得分=①价格评估得分+②价格评估得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内容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乐善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先生、诸先生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