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强制性检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7-10-02017/01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长春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长春热电厂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热电厂强制性检定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投资建设。
3、项目内容:长春热电厂强制性检定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4、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包括:强制性检定(校验)表计定期检定(校验)及电气、热工、金属项目检定(检测),上述工作内容参见工作量清单(附录A、B)。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
4.2具有强制性检定的能力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00MW等级电厂及以上的强制性检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4.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5.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5.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5.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页面右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5.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29日9:00起至2017年11月03日17: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的本公告内容均为非法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188-0140-9785 0311-87723174
电话: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4:30-17:00)
项目地址: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3384318788 0431-86152121(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华能长春热电厂( )招标报名表
序 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投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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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证书情况 |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2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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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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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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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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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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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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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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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
10 |
附件 |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5)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的报名材料。 |
注:1.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2.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权进行原件的核查或通过用户进行核查。
申请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