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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滇东电厂化学药品招标--1包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详情页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滇东电厂化学药品招标--1包变更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7-10-3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滇东电厂2017年度化学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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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滇东电厂化学药品招标--1包变更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10-3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滇东电厂2017年度化学药品采购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华能滇东电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2

招标内容:2017年度化学药品(1包:聚合氯化铝、反渗透阻垢剂、还原性杀菌剂)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华能滇东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1)具有相关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销售资质;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需提供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需提供有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还需提供承担运输液氨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液氨的槽车的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相关资质;

(4)具有开具17%增值税发票资格。

2、近三年具备类似供货业绩;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处于该项目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6、投标被授权人信息证明应提供所在单位近一年缴纳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或劳动合同(二选一)。

 

4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整(陆仟元整),标书费3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748281375K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富源支行

开户帐号:2505065509200012991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    

财务电话:0874-4098105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化学药品公开投标保证金;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

履约保证金:合同预计额度的8%。签订合同前交纳。

7

投标文件:按“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递交。

8

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中应包含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检测费、各种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1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

评标办法:附后

13

招标方: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拓东路45号

联系人: 侯佳琪

联系电话:15974602887

传真:0874-4098280

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1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14.2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14.3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14.4

关联企业

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

见:关联企业情况表

14.5

招标文件中出现品牌、规格情况

招标时为了准确描述某一材料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或技术规范书中可能引用某一材料的品牌、型号,该品牌、型号不作为投标的唯一或指定产品,但投标材料须满足或高于引用材料性能参数和设备使用功能。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该类品牌的选定须经招标人认可。

14.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4.7

行贿犯罪

记录查询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4.8

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信息,将作如下处理:

  •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 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将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公示;

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时,将被作为不良记录,将投标人记入华能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与该投标人发生交易。

14.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4. 10

招标文件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4.11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4.1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来源。

14.13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监审部门反映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反映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监审部门受理电话:

就14.11、14.12、14.13项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4.14

一致性

前附表与须知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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