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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建库公告
根据穗建筑函[2017]2173号文批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将对组织实施的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项目进行招标,为加快资格审查进度、简化资格审查程序,现建立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公开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2290568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概况: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组织实施的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项目。 六、公告发布、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00,下午:14:00 - 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合格投标人企业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大厅。 八、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三《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中永久有效,《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承包商预选库的,择优所用资料在《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资料时进行原件核查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5、申请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申请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承诺书。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无拒绝单位)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四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23家(含23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20家进入承包商预选库;若申请人得分相同的,则以申请人择优评分中的人员情况得分高者排前,若申请人的人员情况得分相同的,则以申请人择优评分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排前,若申请人的人员情况得分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得分均相同的,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摇珠确定排序先后,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23家,则该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第二次招标。 十一、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评审细则(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承包商预选库有效期为2年,自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生效。具体项目招标时,本次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内的单位方有资格参与招标人后续具体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十三、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十四、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020-229056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东路星运路1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受理。 受理电话:020-22905662,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东路星运路1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南方日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评审细则 附件二: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申请人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 附件四: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五: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六: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资格审查表 附件七:具有供电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一览表
附件一: 资格审查评审细则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关于招标人,项目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必须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除非申请人未能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退出或被清退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在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向申请人提出有关于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三《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5.1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报名窗口按照《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申请人报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申请人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人。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可以就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2.资格审查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申请人的现象。 2.1.4《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是否列入本项目承包商预选库。 2.1.6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报名或预审资格,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7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申请人在其本项目的申请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申请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8资格审查时,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申请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5人)。 2.2.2由招标人确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承包商预选库入选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及《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相应申请人合格条件。 2.3.5择优评分 2.3.6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7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3.资格审查择优评分细则 3.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申请人数量按总得分排序择优,若申请人得分相同的,则以申请人择优评分中的人员情况得分高者排前,若申请人的人员情况得分相同的,则以申请人择优评分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排前,若申请人的人员情况得分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得分均相同的,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摇珠确定排序先后。 3.2评分按择优表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具体分值和标准详见附件三。 3.3评分要求 (1)每位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附件“择优评分标准表”要求对申请单位的有效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2)各评审人员根据评审表的要求进行各自打分,由评委组长进行汇总。 (3)每一个申请人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分和一个评委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申请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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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3 | 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审查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4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5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6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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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提交书面资料 | 7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
| /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8 | 申请人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9 | 申请人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承诺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 1、本表资格审查资料内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不在表内的,不予以评审。 附件三: 申请人择优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具有供电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社保证明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按附件七格式填写) | 2 |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司(或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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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4 | 申请人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单位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银行信用等级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5 | 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由申请人自行陈述(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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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6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中标价: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施工合同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 1、申请人如提交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附件中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第5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附件附于资格审查资料内,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本附件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部分的资料,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类似业绩格式可扩展,不在表内的,不予以评审; 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电力施工工程业绩。单独招标的工程业绩,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以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中标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时一并上网公示。 6、“守合同重信用”评分需提供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复印件; 7、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须提供公司(或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择优项目表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人员情况 | 20 | 申请人配备供电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且工作票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每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 2 |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 10 | 1、申请人在招标人所在城市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10分; 2、申请人在招标人所在省份内(所在城市除外)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5分; 3、申请人在招标人所在省份外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得1分。 注:须提供公司(或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 3 | 信誉情况 | 10 | 1、2001年至今,连续10年及以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0分; 3、2001年至今,连续6-9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8分; 3、2001年至今,连续2-5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6分; 4、2001年至今,连续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小于2年,得0分。 | 4 | 财务状况 | 10 | 1、经营状况良好,2014—2016年净利润连续为正。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AA或以上(有效期内),得10分; 2、经营状况较好,2014—2016年净利润连续为正。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A(有效期内),得8分; 3、经营状况一般,2014—2016年净利润连续为正。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有效期内),得6分; 4、经营状况差,2014—2016年净利润存在1年为负;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为A以下(有效期内)或无企业银行信用等级,或资料或原件不齐,得0分。 | 5 | 施工技术保障措施 | 15 | 1、报装、报建方案: 针对供配电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准确,有考虑电缆接入电站手续报装、报批、路面开挖报批等相关手续影响因素,并针对供配电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2,3]分,良(1.5,2]分,中(0.5,1]分,差[0,0.5]分。 2、施工方案: (1)对供配电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准确,有考虑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工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影响因素,以及施工阶段的进度保证情况,并针对供配电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2,3]分,良(1.5,2]分,中(0.5,1]分,差[0,0.5]分。 (2)针对供配电工程特点对提出的送电及运行维护管理方案,认识准确,符合供电部门相关规定,有考虑行业准入等相关的影响因素,以及考虑在运行阶段对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的人员、设备投入情况,并针对供配电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2,3]分,良(1.5,2]分,中(0.5,1]分,差[0,0.5]分。 3、制定调试工作方案: (1)机械设备材料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调试时间安排、调试内容等,并承诺按期完成相关调试工作,确保竣工验收送电。提供调试工作方案且方案合理,有相关承诺的为优,得(2,3]分;提供调试工作方案且方案较为合理,有相关承诺的为良,得(1.5,2]分;提供调试工作方案且方案较为一般合理,只有相关承诺的为良,得(0.5,1]分;提供的调试工作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调试方案且无相关承诺的为差,得[0,0.5]分。 (2)具有保证通过供电局验收的方案和保证措施,提出的竣工验收方案,认识准确,提出可行、有效、经济的处理措施。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2,3]分,良(1.5,2]分,中(0.5,1]分,差[0,0.5]分。 | 6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35 | 1、申请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得5分; 2、申请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为500(含)~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得2.5分; 3、申请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小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35分。 |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入库后,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入库后,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确保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入库后,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入库后,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入库后,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如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
申请人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1、本公司承诺遵守招标人现行或今后制定的关于施工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考核要求及相应处罚。 2、本公司承诺如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将积极响应与本承包商预选库有关的项目,若不能参与项目投标次数达到三次,视为我司自愿退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附件六: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类承包商预选库资格审查表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法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4 | 申请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 资质证书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
| 5 | 申请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6 | 申请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承诺书。 | 申请人承诺书。 |
| 7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 /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是联合体投标 |
| 9 | 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四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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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七: 具有供电局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一览表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票情况 | 社保证明或居住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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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具有供电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专业人员(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连续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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