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燃料入厂接卸车辅助工作
1.2 标的名称:2018燃料入厂接卸车辅助工作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
1.5 建设规模:2台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
1.6 计划工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7 工程简介:王滩发电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东海路西侧,装有两台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年耗煤量约为350万吨,以山西晋北煤为主,火车运输。卸车设备采用翻车机两路双翻,同时可接卸两列,每路一次翻两节,卸车能力最大可达到24小时翻卸三列,年平均卸车时间自调妥到翻车结束用时4小时,年接卸能力为300-400万吨。
1.8 招标人: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入厂煤接卸辅助工作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1.2.投标方及投标企业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方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1.3业绩要求:投标方具有连续百万机组电厂接卸车辅助工作经验优先(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且投标方及投标企业近三年在工程承包工作中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888-6262。(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3.3注册和购买标书流程如下: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先进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
3.3.1注册流程如下:
用"IE浏览器"登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点击"供应商注册"→浏览学习供应商注册指南→填写和上传企业"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等信息资料→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或者拨打400-888-6262)→注册成功。
3.3.2购买标书流程如下:
用"IE浏览器"登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点击"登录"(注:与"供应商注册"不同登录按钮)→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屏幕右侧点击"招标文件购买/下载"→在"项目名称"里面查询相应公告名称→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供应商联系人资料→点击"新增"建立供应商联系人→点击"下一步"进入公告目录下标段选择→点击"购买"即可购买成功。
3.3.3下载标书
找到相应申购标书的标段→查看标书费价格→汇款→等待标书款确认(或者拨打400-888-6262请按3后选择1"标书费咨询"。)→下载标书。(第一次注册申购标书的厂家需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由于办理电子钥匙的时间较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2.2购买标书流程操作的厂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均可下载标书)
注意事项:
4.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标书费金额及汇款账号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集采平台实际显示为准。为保证标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4.3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流标、项目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各供应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5.2送达地点:北京(待定,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网址:http://jc.cdtbid.cn)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评标和存档使用。
5.5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明细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如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5.6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大唐集采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帐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5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单 位: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东海路西侧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 0315-29220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1座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柳英芃
电 话:010-68777023
电子邮件:liuyingpeng@cweme.com
7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