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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土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JC1、JC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工程(以下称“深中通道”)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广东省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7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472号文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国内银行项目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土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JC1、JC2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现诚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深中通道推荐方案北距虎门大桥约30km,南距港珠澳大桥约38km。项目起于广深沿江高速机场互通立交,在深圳机场南侧跨越珠江口,西至中山马鞍岛,终于横门互通立交,与中开高速公路对接;通过中山东部外环高速与中江高速公路衔接;通过连接线实现在深圳、中山及广州南沙登陆,项目全长约24.0km。 2.2招标范围 2.2.1 承担对应标段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原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抽检、现场取样和送样。桥梁桩基检测、静载试验和钢结构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 配合发包人对整个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参与全线的质量管理工作; 2.2.3 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2.3试验检测服务期 JC1标、JC2标的试验检测服务期均暂定为 109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 1 个月,施工期试验检测 84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试验检测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试验检测服务划分为2个合同段。 名称 | 标段 | 里程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备注 |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土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 | JC1 | 起点桩号为K5+695, 终点桩号为K12+838 | 1、各标段桩号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不包括机电工程和钢结构工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原由发包人和监理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抽检(监理人负责其原抽检范围的取样和送样工作,监理人不设立监理中心试验室,只配备现场原位试验检测设备)。 钢结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缆索系统及相关组件、沉管钢壳、钢箱梁和索鞍索夹原材料、焊材焊缝等的检测、涂装涂料的试验检测等)以及桥梁桩基检测、静载试验和钢结构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协助发包人负责标段范围内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并参与全线的质量管理工作。 3、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为本项目科研单位、设计单位等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在预制梁场设立现场分试验室,负责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原材料抽检、混凝土试件制作与强度试验、回弹强度试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 5、根据深中通道项目品质工程创建的目标要求,在各土建工程标段设立现场抽检材料收样室。 | | JC2 | 起点桩号为K12+838, 终点桩号为K29+672 |
注:最终里程桩号以施工图为准;JC1标段对应JL1监理标段,JC2标段对应JL2、JL3监理标段,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JC1标、JC2标:投标人(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5。ink20'>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中,满足3.1款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JC1、JC2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文件须按投标申请的标段分别提交,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已在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招标中任一标段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则该投标人和与该投标人存在下列关系的单位: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③同属同一母公司,均不能对本次对应路段同桩号范围内试验检测服务标段提出投标申请(JC1标段对应JL1监理标段,JC2标段对应JL2、JL3监理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 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二份)于2017 年 11月 9日至2017 年11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申请1个标段需单独提供一份完整的报名资料。 4.2投标人若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但应按所申请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缴纳3000元图纸押金领取本项目的相关图纸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图纸押金。投标人在开标后5天内,归还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支付。招标代理单位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计算招标代理费,并通知中标单位按时支付。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中瑞(欧)创新中心A幢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邮 编: | 528400 | | 邮 编: | 100020 | 电 话: | 0760-85286617 | | 电 话: | 0760-85286654 | 联 系 人: | 赖先生、廖先生 | | 传 真: | 0757-82300722 | | | | 联 系 人: | 杨先生、潘先生 |
2017年11月9 日 附件1:项目说明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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