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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万力集团华南橡胶轮胎厂地块上盖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

   日期:2017-11-15     浏览: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万力集团华南橡胶轮胎厂地块上盖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 批复文号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3-29-03-011451批复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万力集团华南橡胶轮胎厂地块上盖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
批复文号 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3-29-03-011451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3-29-03-011451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现对万力集团华南橡胶轮胎厂地块上盖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万力集团华南橡胶轮胎厂地块上盖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020-3797692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0306292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环路116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拆除及场地平整工程,工程位于番禺区市桥镇东环路116 号,其中政府收储地块面积15.88万平方米,建筑物37 项、大部分建筑物结构属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另一部分为钢构厂房,最高为8 层,高度约26 米左右,最低1 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番禺区市桥镇东环路116 号,其中政府收储地块面积15.88万平方米,需拆除包括但不限于34 项建筑物,大部分建筑物结构属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另一部分为钢构厂房,最高为8 层,高度约26 米左右,最低1 层。除以上34项须拆除的建筑物之外还包括一座60米高,底部直径为6 米的钢筋混凝土烟囱采取爆破方式拆除。另需新建一部分围墙。拆除建筑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废料(包括破碎后的混凝土块、粒)、建筑垃圾及余泥全部外运至指定区域,不留残物。地面平整高度为正负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489331.32元,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256817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17028.99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7年 11 月 15 日至2017年 12月 4 日 23 时 59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从 2017年 11 月 15 日至2017年 12月 4 日 23 时 59 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3. 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第一 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每份100 元,售后不退。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1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物拆除工程业绩或烟囱爆破工程业绩。中标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信息为准,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证明及竣工验收报告资料,业绩的时间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797636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万力路3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招标人: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 14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本公司承诺:若与我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1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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