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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璜腾坑至高道联络线工程(第二标段:K2+500~K16+199.463)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DB-2017-62 1.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璜腾坑至高道联络线工程(第二标段:K2+500~K16+199.463)(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埔发改【 2016 】7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大埔县湖寮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起点位于湖寮镇山子下村璜腾坑,起点桩号:K2+500,终点桩号K16+199.463,全长13.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线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附属设施等工程。 建设地点为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璜腾坑至高道。 计划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本工程总造价约1859.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具有施工企业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 3.3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有路桥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3.4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 3.5财务要求: (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至少有2年盈利; 3.6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7信誉要求: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且被通报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检察-院出具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向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3.11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8 日 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9楼)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按本公告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制作并自行增加封面装订,报名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投标监督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湖寮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大埔县湖寮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56623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埔县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9楼 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0753-5539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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