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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6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询价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财【201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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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财【201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佛山供电局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佛山人资部-2017年干部人才素质测评费,估算金额为100000.00元。

2.3采购范围:借助科学、有效的工具手段对公司172名年轻人才(副科级后备干部)提供全方位扫描,包括支撑干部良好完成工作的潜力素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等:

(1)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相关的IT成熟产品,满足本项目的使用需求。

(2)供应商提供每个产品说明书、使用介绍并安排产品试用。

(3)供应商提供产品使用各环节的培训,确保供电局内部人员能自行使用。

(4)供应商在项目全流程提供人员以及技术支援,保障项目出现问题时快速响应并协调资源解决。

(5)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额外服务承诺。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期限为准)。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或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3)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7日至20171129日(北京时间),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报名及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含本公告第3项所有内容)(原件备查);

(3)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粤西代表处(详见附件2)。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电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4.1项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注:需同时进行线下报名及电商系统报名。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标书下载处及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可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宋工 联 系 人:郑颖诗

电 话:13318331518 电 话:0757-82903046

采购人(盖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7年1126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报价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

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供应商或服务商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供应商或服务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若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

联系人手机、邮箱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基 本 信 息
(勾选普通发票的可不用填以下信息)

发票类别

□普通票 □专用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采购文件费用:

叁佰元整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郑颖诗(0757-82903046)

特别注意:

1、报名时需携带已将以上述内容填写完整的本表,在现场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确认,报名单位再将此表交与招标代理的财务人员缴纳标书费,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报名现场缴纳标书费,只接受刷卡方式,可当场开具发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②至我司总部缴纳标书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01-1514单元。

③公对公转账方式,汇款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账号:683457739007,开户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 xidadl@163.com 。标题:工程名称-标书费-公司简称(若同时缴纳几个项目的标书费,还需在邮件中附上清单,包括工程名称、标书费金额、招标代理联系人),我司将尽快为开具发票。若需快递发票,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快递费为到付。

2、如提供开票信息有误,造成一切后果单位自行承担,发票一律不予退换!

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

 

财务部收款员确认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开票,一份交本项目招标代理存。


附件3:投诉事宜的处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邮编:5280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57)82851090

传真: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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