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师北屯市187团-188团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DSS-BTGC-2017-264-6
1.招标条件
本十师北屯市187团-188团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已由师水发[2017]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北屯市187团-188团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址:第十师187团、188团;
2.3建设规模:二干渠防渗(改造)长度15.56km,配套建筑物10座。
2.4工程投资额:3687.09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获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3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3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辉 电话: 0906-335001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 址:北屯市祥博大厦四单元1202室
联 系 人:梁兴源 电话:18167884580
日 期: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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