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2018年环保自行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
华能东方电厂全厂有组织废气、废水、无组织排放、噪音等需要在2018年开展常态化监测,我厂未有相关自行监测的资质和设备,按我厂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全厂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需要监测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内容 | 点数 | 监测频次 |
| 1 | 卸煤码头 | 颗粒物 | 5(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4个点) | 每季度一次 |
| 2 | 输煤皮带除尘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35 | 每季度一次 |
| 3 | 一期煤场、二期煤场 | 颗粒物 | 10(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4个点) | 每季度一次 |
| 4 | 一、二期灰库除尘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12 | 每季度一次 |
| 5 | 一、二期石灰石粉仓除尘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2 | 每季度一次 |
| 6 | 灰场 | 颗粒物 | 5(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4个点) | 每季度一次 |
| 7 | 一期氨区、二期氨区、液氨外供区 | 氨气 | 15(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4个点) | 每季度一次 |
| 8 | 油站 | 非甲烷总烃 | 5(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4个点) | 每季度一次 |
| 9 | 厂界 | 噪声 | 4 | 每季度一次 |
| 10 | 厂界 | 颗粒物 | 4 | 每季度一次 |
| 11 | 灰场地下水 | 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钴、挥发酚类、LAS、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铍、钡、镍等等 | 1 | 每季度一次 |
| 12 | #1机组净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氨 | 3 | 每季度一次 |
| 13 | #2机组净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氨 | 3 | 每季度一次 |
| 14 | #3机组净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氨 | 3 | 每季度一次 |
| 15 | #4机组净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氨 | 3 | 每季度一次 |
| 16 | 温排水 | 水温(温升)、余氯、PH | 4 | 每季度一次 |
| 17 | 工业废水 | 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 | 4 | 每季度一次 |
| 18 | 一期生活废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五日生物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 | 4 | 每季度一次 |
| 19 | 二期生活废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五日生物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 | 4 | 每季度一次 |
| 20 | 脱硫废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总汞、总镉、总鉻、总砷、总铅、总镍、总锌、硫化物、氟化物、流量 | 4 | 每月一次 |
| 21 | 含油废水 | 石油类 | 4 | 每季度一次 |
| 22 | 含煤废水 | PH、悬浮物 | 4 | 每季度一次 |
| 23 | 雨排口 | 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COD) | 4 | 每季度一次 |
| 备注:1、CEMS系统故障后人工定时(每6小时一次)对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在CEMS系统故障后要求响应时间在4h以内(4h以内能到厂进行手工监测)。 2、每季度监测净烟气中的烟尘需按《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关要求形成烟尘计算系数。 | ||||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具备海南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限内。
- 投标人在海南省必须具有独立实验室,能够完成招标内容的相关监测,能在CEMS系统故障后4小时内到厂进行手工监测服务。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
-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投标人存在挂靠、转包、分包、借证、虚假证明等行为,将被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同时报名人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2、公告时间:2017年12月01日至2017年12月08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认领招标文件。
报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