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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空调代维服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空调代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704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
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空调代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RZZB-FJLT-201704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
预估规模:45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下同)。
招标内容:采购基站空调代维服务单位1名,为厦门联通提供2017年-2019年基站空调代维服务,服务内容为900(约)台空调设备(详见代维清单)维保,维保服务期限为两年。
实施地域:厦门全地区。
服务期限:2017年-2019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中标区域厦门全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报价不得超过45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单价上限250元/年/台。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货物或服务)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具有空调维修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未体现营业范围则以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查询到的为准)或全国信用企业信息系统中查询界面截图及查询网址或行政部分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15-2016年相关或同类基站空调维保服务业绩累计不低于70万元且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合同签定或订单日期为准。提供相应供货合同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与产品清单;如为框架合同的,附相关订单及物料明细,并以订单金额为准;结算单应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并附物料明细。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配备3人技术团队驻点,3人都需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人员名单、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此份名单人员将作为后继服务人员)。
2.6投标人若非厦门本地注册企业,投标人应在厦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或网点(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或承诺在中选后15日内在厦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或网点。
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所有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若发现分包、转包将取消中标资格。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期间被福建联通发文按《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工程协作单位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具体考核通报处罚且限制投标的服务单位,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评定;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在收到此“招标文件”之后,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信息添加、iPASS产品(投标密钥)网上购买,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潜在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信息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电子化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4.3投标人登陆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驱动及软件。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https://www.cuecp.cn,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09时3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9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系人:叶海燕
电话:0591-8752968213055768876、18559116900
传真:0591-87520706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fjrzzb_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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