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长城一矿3#单身公寓生活物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城一矿3#单身公寓生活物品采购
2.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范围:
标段一:生活用品
详见附件
标段二:窗帘、晾衣架
详见附件
标段三:家具
详见附件
4.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负责现场的组装与安装。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能独立完成;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06室
4.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投标申请函、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3家以上合同等)。
上述资料也可发邮件招标人邮箱或邮寄至报名地点,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四、发售标书时间和地点
1. 2017年12月15日~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请按上述信息联系我公司,我公司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66室
3.公司账号:
开户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庙分理处
帐 号:05-396301040001558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有效期:30天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9:00
3.开标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8:30-9:0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宁夏招标网(http://ningxia.bidchance.com)、山东能源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snjt.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http://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长城煤矿
邮 编:016200
联 系 人:任保江
联系电话:0477-7869321、、13562813728
传 真:0477-7869222
电子信箱:748633599@qq.com、jkb415@163.com
招标单位: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0日
公告附件一: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
详见附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城一矿3#单身公寓生活物品采购
2.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范围:
标段一:生活用品
详见附件
标段二:窗帘、晾衣架
详见附件
标段三:家具
详见附件
4.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负责现场的组装与安装。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能独立完成;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06室
4.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投标申请函、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3家以上合同等)。
上述资料也可发邮件招标人邮箱或邮寄至报名地点,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四、发售标书时间和地点
1. 2017年12月15日~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请按上述信息联系我公司,我公司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066室
3.公司账号:
开户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庙分理处
帐 号:05-396301040001558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有效期:30天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9:00
3.开标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8:30-9:0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宁夏招标网(http://ningxia.bidchance.com)、山东能源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snjt.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http://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长城煤矿
邮 编:016200
联 系 人:任保江
联系电话:0477-7869321、、13562813728
传 真:0477-7869222
电子信箱:748633599@qq.com、jkb415@163.com
招标单位: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0日
公告附件一: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
详见附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告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报名和招标投标活动工作。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详见附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三: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针对(项目名称)提交的报名资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且真实、有效。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参与招投标活动,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打听招投标活动涉密信息、不干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评审等工作。
3.不发生赠送礼品、有价证券、宴请、组织娱乐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
4.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活动的调查、询问。
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接受招标人因此做出的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详见附件
注:①用户电话必须提供业主固定电话(座机);
②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此表,如有填写不全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③投标人须将合同复印件附于此表之后,以便核查,合同复印件必须与此表内容一致,排列顺序按此表填写顺序(报名时至少提供一例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http://www.minegoods.com/uploadfile/2017/1211/20171211023257730.docx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