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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5752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境内,起于黄圃(接广中江高速公路大雁互通),经三角、民众,终于翠亨新区,全长约value="37.2"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37.2公里。
项目全线设置桥梁value="27562"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7562米/32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value="20349"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20349米/13座,大桥6781/12座,中桥value="432"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432米/7座; 设置大雁(枢纽)、黄圃港、三角北、三角(枢纽)、民众、民众东、保家(枢纽)、横门北、横门(枢纽)、横门南共10处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value="1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value="33.5"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33.5米、桥梁宽度value="33"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33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2.3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全线分1个标段实施,招标包括的具体内容:
(1)设计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路线、路基、路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含监控等)、供电照明及沿线设施设计、收费站、服务区、管养区、消防工程等配套工程设计、环保设计、水土保持设计、景观设计和桥隧安全风险评估以及经济调查、跨铁路、高速公路等的评估、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概算及清单编制等全部工作,并保证勘察设计深度,以及项目设计使用期限内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图及综合管线(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给排水管、信息管线等迁改)的测量(含权属单位的确认)和迁改设计(含概算编制);
(3)完成定测、详勘、施工图审查等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4)完成业主提出的设计需求、复核设计变更,配合完成交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和项目报奖(如有),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的汇总。
2.4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周期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4.1勘察设计周期
(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含清单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于120天内提交;
(2) 初步设计文件(含清单)的修改: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下发后 10 天内完成;
(3) 征地用地图:初步设计完成后10天内完成。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4.2设计咨询周期
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度相匹配,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周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
①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
③
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8 日至2017 年 12 月 22 日的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连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并填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要求,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时,如需使用AA、A信用等级,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报承诺使用相关等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各媒体上发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电 话:0760-88633162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邝先生、潘先生
电 话:13902599998、0760-88238369、88230810
传 真:0760-88383654
电子邮箱:0760163@163.com
招标人: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4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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