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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电城镇新型城镇化道路沥青罩面建设工程已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滨海经发【2017】7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等多种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庄山大道、电城大道、建设路及府前路加铺沥青路面以及拆除、新建人行道。其中庄山大道长825.76米,府前路长672.88米,均为城市次干路;电城大道长903.00米,建设路长825.76米,均为城市支路。 2.2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内容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①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②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其中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7年12月20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总监准时到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1 月12 日09 时00 分,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邵光日 电话:13542398683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焕坤电话:0668-2819158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668-2294023 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2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