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疏林草原项目永太兴行宫酒店地热资源勘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0490-007
1、招标条件
本已经丰宁发展改革局以(丰发改审批备字[2017]39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地热资源勘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宁疏林草原项目永太兴行宫酒店地热资源勘查
2.2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
2.3勘察范围:永太兴行宫酒店地区勘察面积10.40km2,勘察范围边界坐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勘查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遇不可抗力及气候条件不允许时工期顺延)内提交成果。
2.5招标范围:地热资源前期地质及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综合勘查,编制项目区的地热资源勘查预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工作区有地热资源前景时确定探采结合钻井的井位,预测出水量、出水温度、钻井深度,提出拟钻井施工方案并配合后续服务。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载明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合同原件,如合同未载明,可提供甲方证明文件)。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4年6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额为3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地热资源勘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包括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犯罪记录情况,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26日17时30分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
4.2首次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网上发售系统的,须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4.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6、招标文件的答疑
6.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7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7时30分(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314-8086686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311-83086883
电子邮箱:64463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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