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平塘县牙舟镇命芹排洪工程已由平塘县扶贫开发小组以平扶领复(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塘县牙舟镇命芹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排洪沟2279m(其中:1#排洪沟1313m,2#排洪沟565m,3#排洪沟401米),工程等别为5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5、招标概算: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12月25日09:00时至2017年12 月27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 月 3 日14 :30时止,地点: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筑匀大厦C栋16楼16-1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 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塘县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塘县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座20层3号
联 系 人:杨燕宇 联 系 人:胡纭菠
电 话:18286424487 电 话:0851-85758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