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2-05063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为保证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本部、项目部及风电场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驾驶员、厨师、资料员等辅助性岗位业务及部分项目专工、项目预算、决算等临时性岗位工作内容需要通过外包完成。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劳务外包服务
1.2 招标范围: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华能赫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威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盘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息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贵州盘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风电场、项目部所需辅助性临时性岗位工作任务。含驾驶员、厨师、资料员等辅助性岗位业务及部分项目专工、项目预算、决算等临时性岗位工作内容。
1.3 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项目地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贵阳本部及其贵州省内各项目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劳务外包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4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5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劳务用工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2.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4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相关声明
3.1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
3.2招标单位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单位,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单位解释理由。
3.3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4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投标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4.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4.2 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投标人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投标人,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8日9:00起至2018年1月10日17: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5.5.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的本公告内容均为非法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席渤浩
电 话:18503200448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君尚酒店13A
联 系 人:丁思杰
联系电话:13511991401
2017年12月28日
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注:1.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新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
2.各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权进行原件的核查或通过用户进行核查。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