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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已经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兵发改能源[2014]307号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系统,已经由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兵发改能源[2014]30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大南湖。

二、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厂区围墙范围内主厂房、集控楼、各辅助厂房、变压器及升压站区域、厂区道路及厂外灰场的照明灯具;智能照明系统用于全厂照明系统(不包括灰场、启动房)。环保脱硫岛区域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照明灯具及智能照明相应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产品数量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LED灯具生产厂家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提供相应产品的CCC或CQC认证证书,灯具有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招标范围内照明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

3. 合资企业只接受一级经销商投标,非合资企业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4. 投标人所提供的照明灯具相关的认证、检测报告内的企业名称需与投标公司的名称保持一致,合资企业经销商提供制造商的认证、检测报告;

5. 招标范围内的智能照明系统可采用第三方产品;

6. 近3年600MW及以上容量电厂LED灯具的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LED灯具新安装或改造);合资企业经销商可提供所销售品牌的其它一级经销商业绩,但销售业绩内的灯具品牌需与所投标的品牌保持一致。

7. 投标方提供的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用户反馈证明)。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后审

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18时30分。

  2.投标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六、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即可购买。

  2.领取方式:网上购买。

注:(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窗体顶端

(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3)备案材料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友成

联系电话:1887400797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系人: 韩燕、张浩

电话:0991-8852447 18690239141

传真:0991-886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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