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为龙川县产业园二期樟塘水库以东新征用地及高速公路登云出口右侧石方平整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7]143号及龙发改[2017]3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工业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川县产业园二期樟塘水库以东新征用地及高速公路登云出口右侧石方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 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2.3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石方平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①产业园二期樟塘水库以东新征用地(高速公路登云出口右侧)石方平整,石方量463163.9立方米,造价为1621.07万元;②樟塘水库以东新征用地石方平整,石方量121685.3立方米,造价为669.27万元。 2.4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290.34万元,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组必须健全,所派人员不少于以下人数,包括:①安全员3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②机械员3人、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预算员1人、质检员1人,都须具有对应的岗位证书。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7年12月29日9:00至2018年1月5日17:00(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4.3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3 《资质证书》(若投标人已换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只提供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的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市政专业)、预算员、机械员及质检员对应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8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如为投标保函的则提交银行保函及投标保函凭证)。 5.9 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扫描件或提供不标准的复印件为无效资料,视为未提交),一式叁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4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17年12月29日9:00至2018年1月5日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以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须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并注明用途(如:XXX工程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凭证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招标人代表处换领收款收据或办理投标保函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在评标时核查): 开户单位:龙川县工业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川县支行 账 号:20344162200100000028151 6.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都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及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7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6.9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到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三年(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作废标处理,如未按要求提交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查询结果以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8:30至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25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龙川电视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9.1龙川县工业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0762-2263128 9.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9.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工业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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