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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通2018-2020年度电信运营市场宣传服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北京联通2018-2020年度电信运营市场宣传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HBTZ-BJLT-1705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本为北京联通2018-2020年度电信运营市场宣传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HBTZ-BJLT-1705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推广策划、互联网营销、媒介代理、市场活动、宣传物料、宣传设施六类内容的两年服务。
1.2 招标编号:HBTZ-BJLT-17052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规模:标包1推广策划预算1000万元,标包2:互联网营销预算5000万元,标包3:媒介代理预算3200万元,标包4:市场活动预算1200万元,标包5:宣传物料预算1800万元,标包6:宣传设施预算1900万元。
1.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3.4 服务地点:北京
1.3.5 保修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第一标包:推广策划招标范围为:制定招标人的品牌整合及执行方案,进行公司企业形象、业务品牌、重保品牌、移动、宽带、固话、电子渠道、服务、电信卡等所有产品与业务的全案品牌及广告策划工作,并委托投标人进行创意、设计、制作、完稿。
第二标包:互联网营销招标范围为:策划互联网营销方案、收集市场情报、撰写文稿、免费进行广告创意及完稿、通过互联网营销手段引领舆论导向、口碑营销、发帖发稿、公关炒作、线上活动、广告投放、舆论监测、效果评估、互联网整合传播等
第三标包:媒介代理招标范围为:提供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络(包括传统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户外(例如地铁、、候车亭和公交车体等)等媒介上的广告代理服务
第四标包:市场活动招标范围为:根据北京联通下属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要求,策划、执行路演、推介会、发布会、展览会等市场活动和展览展示活动。
第五标包:宣传物料招标范围为:提交设计稿件;监制设计稿及物料的制作;包装、配送宣传物料等。
第六标包:宣传设施招标范围为:营业厅门楣、门牌、背景墙及厅内海报架、资料架等各类宣传设施制作;市区和郊区营业厅宣传设施月巡查及维护;甲方其他营业场所、销售渠道及办公网点的宣传设施制作等。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标包1:推广策划,基本月度服务费报价:15万元/月人民币(不含税)。
标包2:互联网营销,打包项目1:5万元(不含税),打包项目2:10万元(不含税),打包项目3:30万元(不含税),打包项目4:50万元(不含税)。
标包3:媒介代理,媒介代理费率3%。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
标包1、标包2、标包4、标包6: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标包3: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营业范围中包括“发布、代理广告”。
标包5: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财务要求:
2.2.1 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2.2 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3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2.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业绩要求:
标包1:推广策划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推广策划)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4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标包2:互联网营销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互联网营销)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标包3:媒介代理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媒介代理)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20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标包4:市场活动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市场活动)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4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标包5:宣传物料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宣传物料)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4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标包6:宣传设施
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项目业绩(宣传设施)证明文件,且累计合同总金额须达到400万元(含)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订单中包含产品明细、金额、盖章),或框架协议及对应发票(发票的开具单位、产品名称与框架一致)等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核定以证明文件为准。(提供清单必须与合同顺序一致)
2.4 信誉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人员要求:
标包1:推广策划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6人及以上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至少分创意组、文案撰写组、客户组,每组有专职人员负责,且每组不低于2人。
标包2:互联网营销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5人及以上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包括创意、策略、文案、媒介、客服五部分人员,每部分工作内容有专人负责。
标包3:媒介代理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3人及以上服务团队。
标包4:市场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5人及以上服务团队。
标包5:宣传物料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4人及以上服务团队,应有专职于本项目的客户经理、设计、制作、配送等人员。
标包6:宣传设施
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支撑的3人及以上服务团队。
各标包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人员简历、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017年8月至10月)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6 演示文件要求:(标包1—标包4)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演示文件1份。
2.7 样品要求:(标包5—标包6)
投标人须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投标样品。
2.8 制作要求:(标包4—标包6)
具有自营的制作工厂,该工厂需具有相关设备和制作能力,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工厂厂房照片、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及设备照片(生产设备表中设备及照片须提供4种及以上)。
2.9 物流配送:(标包5)
具有全资或合资配送渠道或者拥有合作紧密的物流配送合作伙伴,提供承诺函。
2.10 其他要求:
2.10.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10.2投标人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0.3免费进行设计、排版、完稿及各类媒体延展工作,提供承诺函。(标包2—标包5)
2.10.4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并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或其子母公司;投标人如在项目所在地暂无常驻机构,须书面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日内设立,届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届时未设立则视为放弃中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0.5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发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0.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10.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方式:
通过电话与招标代理人处咨询项目信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见联系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
以上电子版报名材料及标书费汇款证明发送至邮箱:hbtxzb03@vip.163.com,邮箱主题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确认;
报名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电话:0311-66531067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报名资料模版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LKCO0V
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https://pan.baidu.com/s/1gfMpfQN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2.4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300元/标包,超过3个标包的1000元/套,售出不退。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行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7052标书费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6.3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4.4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6.5投标人应在2018年01月12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2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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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电信实业大厦西厅0101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秦泽宇、张宇
电话:18533123209、15510270821
传真:010-88222769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002012830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发布单位 :北京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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