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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第三冶炼厂煤焦油渣付费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煤焦油渣付费处置项目已经通过营销会批准销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名称:煤焦油渣付费处置(危险废物,代码HW11 450-001-11)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煤焦油渣付费处置项目已经通过营销会批准销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名称:煤焦油渣付费处置(危险废物,代码HW11  450-001-11)
2、标的物数量:约20000吨以上。
3、底价:处置费1260元/吨,处置费最低者中标。
4、标的物范围:第三冶炼厂2018年全年产出约5000吨及2017年底现场堆存约3000吨、铅锌厂危废渣库剩余的约12000吨以上的煤焦油渣,总数在20000吨以上。
5、标的物形态:含煤焦油的混合物,报名单位需自行到现场查看,出卖人不对标的物的含量及化学成份负责!
6、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替中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地点:标的物现存放地。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需委托办理招标业务,被委托人必须向出卖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报名。
2、请于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部(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452号)报名。
六、二次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   
七、招标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联系人:  王  彬            联系电话:0943-8815310;   
八、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智文        联系电话:0943-88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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