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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生活保障点日常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我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生活保障点日常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

我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生活保障点日常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生活保障点日常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WHY【2017】-103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生活保障点用品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内,信誉良好,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的授权经销商。

3.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1月 02日~ 2018年01月08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齐全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证件,证件不全者报名不予接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址:乌鲁木齐市金谷大厦B座9-6

八、投标规定: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媒介:新疆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乌鲁木齐支队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金谷大厦B座9-6

联系人:王雁 联系电话:18129412241

邮箱:15228060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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