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7﹞141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是国道331线丹东至阿勒泰中的一段,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区域公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带动沿线旅游资源开发,维护国防安全与边疆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阿拉善盟与巴彦淖尔市交界处的北银根,顺接在建的国道331线乌珠儿至北银根段公路,经北银根、哈日苏海、雅干、天鹅湖、达来呼布、赛汉桃来,终点位于京新高速公路路井互通北侧,接似规划建设的国道331线路井(蒙甘界)段公路。
路线全长约475.1公里,完全利用约9公里,实际建设里程466.1公里;在实际建设里程中,新建约234公里,改建约232.1公里。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约180.5公里,新建约145.5公里,改建约35公里;哈日苏海至路井段约294.6公里,完全利用约9公里,实际建设里程285.6公里;在实际建设里程中,新建约88.5公里,改建约197.1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2座,大中桥18座,养护工区4处。
全线采用二级或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哈日苏海至路井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设6条连接线共约56.6公里,其中:六连接线约20公里,七连接线约2.9公里,雅干连接线约8公里,天鹅湖连接线约14.5公里,达来呼布连接线约9公里,赛汉桃来连接线约2.2公里,除达来呼布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外,其余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 标段划分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BLAQPJ),招标范围:全线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和交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具体要求符合《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②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缩小打印版视为复印件)。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只适用于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09669 8339669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
6.2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7.4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每标段500元,如不按要求缴纳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www.als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监督电话:0483-8771681
邮 编:750306
1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750306
电 话:18804832608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二O一八年一月
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强制性资格标准(基本资格)
项目 | 基本资格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强制性资格标准(业绩)
资格标准 |
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
(三)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
人员类别 | 资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
注:1、投入人员不得在勘察设计标段和勘察设计咨询标段兼职。
2、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中标后必须入场且不得更换。
(四)强制性资格标准(信誉)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人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注:投标人应向其注册地省内检查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申请出具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 1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一)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二)的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三)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四)的规定。 | |
2.2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1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2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3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30分 b. 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30分 c. 技术建议书 30分 | |
2.4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表述正确,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 |
2.5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i. 投标价 10分 | |
2.6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最多不超过3名 |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3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8分。 |
在强制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加3分,本项最高加12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资格能力 3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8分。 |
项目负责人 (12分) | 在强制标准的基础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加3分,本项最高加12分。 | ||
c | 技术建议书30分 | 对的理解 (8分) | 根据对本项目的所在地区、主要工作内容等阐述情况,得4.8~8分。 |
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 | 根据对本项目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关键问题的认识及对策,得9~1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7分 | 根据对本项目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情况,得4.2~7分。 | ||
d | 投标价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注:各评审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在本项目设计、咨询和安全性评价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设计标段和咨询标段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安全性评价标段不做推荐(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在BLKCSJ-1标段、BLZXFW-1标段和BLAQPJ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BLKCSJ-1标段和BLZXFW-1标段优先推荐,BLAQPJ标段不再推荐),依此类推。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澄清
如需要。
2.9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0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1 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在对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清单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清单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