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陂镇陂漳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DB-2018-3
1.招标条件 本高陂镇陂漳大道改造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7】3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改造陂漳大道,全长838米,宽12米;包括:场地、绿化、电气、给排水等;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工程地点:大埔县高陂镇; 2.4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2.5预算造价:3279334.14元;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2017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二代身份证。 以上(3)~(5)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提交一份,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由本公司委托人亲自提交。 合格投标人于2018年1月9日至1月1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号(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对面)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资料,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8:30时至9:30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大埔县高陂镇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5858793 招标代理(盖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号(大埔县妇幼保健院对面)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753-5598809 2018年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