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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67号文件批准,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现对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咨询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390783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君联系电话: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设置72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7409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881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280平方米。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报告厅以及其他配套辅助用房等,并配套运动场地、道路广场以及绿地等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3931.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0613.14万元。
2、前期服务机构名称:1.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方案设计单位。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绿色生态、低碳节能、智慧城市、岭南特色”的城市规划理念,“国际化、高端化、精细化、品质化”建设标准以及“自然生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2)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4)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5)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6)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7)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8)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9)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0)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11)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12) 具体工作内容按甲方的要求,并详见附件三《灵山岛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设计咨询任务书》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5.73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月9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1月15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2、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5、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必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最多仅允许2个,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7830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体育馆A区101门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