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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二次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够三家,现对该项目重新招标。1.项目信息1.1.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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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单位不够三家,现对该项目重新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西电网电费电子发票服务(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793

1.3.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各供电局办公成本)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1.9.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南宁

1.10. 项目概况:南方电网公司将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推广列为2017年营销重点工作,广西电网公司根据南网公司要求,开展电子发票服务供应商的招标工作,项目完成后,广大用电客户可通过公司统一服务平台获取增值税普通电子电费发票。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电费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服务

1

电费电子发票服务

20

至合同签订之前起2年

供电局

200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20万元(费用构成:(电子发票平台托管费+单张电子发票增值服务费×10万张)×2年×2个试点供电局)

标的物描述:

1、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拟采用租赁电子发票平台的模式与网公司统建的“统一服务平台”(网厅、微信、APP)做接口,为客户提供电子电费发票。由广西电网公司统一签订电子发票服务框架合同,供电局签订服务子协议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费用

(2)标包划分:无✔。

(3)中标数量限制: 无。

(4)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报价要求:

(1)总价:总报价=(电子发票平台托管费(技术服务)+单张电子发票增值服务费×10万张)×2个单位×2年;

(报价要素说明:预计每年电子发票需求数量10万张,预计2个单位试点推广该项目,合同期2年;预计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标包金额为预计采购金额不作为实际采购金额的承诺,实际采购金额按照框架招标分配比例控制)。

(2)最高限价:20万元。并设分项最高限价,其中每试点单位电子发票平台托管费最高限价4万元/年,每试点单位电子发票增值服务费最高限每年1万元/10万张。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每年合同结算金额=电子发票平台托管费+单张电子发票增值服务费×实际开具的发票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包含拟投标段(包)的业务 。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3)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或禁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的。

(4)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提交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的查询结果” 应为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网页打印件,且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末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7日17时30分00秒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完成标书购买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中国南方电网阳光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www.bidding.csg.cn/gywgg/1200000146.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中国南方电网阳光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000301.jhtml),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771-6766160、0771-6766156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须采用网上支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电汇(银行交纳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交纳现金。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或望仙坡支行)

账 号:613264852218

(3)请认真填写并核实电商系统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发票类型、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并在“电汇扫描件”处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的转款单(需注明单位名称、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因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原已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无需再缴纳标书款,但仍需在电商系统上传之前购买标书的电汇扫描件,第一次招标时采用电子商务系统网上支付的单位,请选择电汇支付方式,且在电汇扫描件处上传网上支付的证明或说明。

(4)标书费发票统一在开标现场领取。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1日09时00分00秒

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01月31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1月31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三楼广西电网公司物流(招标)

(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09时30分00秒,逾期不受理。

(4)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1日09时30分00秒。

(5)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6-8号都市华庭A座三楼广西电网公司物流(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广西电网公司D座410

招标业务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552734、2552328、2551632

标书费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551632、2552734

8. 监督和投诉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箱:jjjb@gx.csg.cn

电话:0771-569382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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