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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SXBC2017-GC-1231. 招标条件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古发改

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XBC2017-GC-123

 

1. 招标条件

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古发改[2017]410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并以古发改招[2017]438 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县自筹,项目业主为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古丈县长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项目位置: 古丈县古阳镇长潭村。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县自筹。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新建绿化工程24700平方米,包含绿化用地整理回填种植土和绿化种植;铺装、栏杆、坐凳、雕塑、浮雕等城市美化工作建设,设置100WLED路灯100套,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计划投资10733744.95元(具体以施工图竣工决算经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给排水、景观绿化等设施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给排水、景观绿化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施工部分: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景观绿化、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安装、给水、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本次招标不包括照明工程)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2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规定的园林景观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8质保期:景观绿化验收合格后12个月止,其他内容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承担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5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2  26 170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逾期到账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需在银行转账单的用途栏中填写项目名称,从系统中获取的账号已经与所投项目标段关联。

5.4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右上角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自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2018年 1  11 日~2018年  1 17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本单位名义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6.2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 2018  2 17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2 27 10  00 (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开标室,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 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3-4723529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晓珊

电话:0743-47233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2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31-85135397

邮箱:382842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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