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9819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4 招标方式:公开专项招标
1.5 资金来源:其他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1、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调度大楼/环风站/粤电应急中心/广发花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调控中心调度大楼、环风变电站4、5楼、粤电大厦西塔8、9楼(备用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广发花园等生产办公场所的消防系统及设施维修及保养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火灾自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灭火器材、防毒面具、防火门、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及消防标识等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提供日常全过程检修与维护保养。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2、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消防系统缺陷处理及气体灭火系统更换钢瓶、灭火剂),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对调控中心消防系统存在缺陷进行处理;(2)对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更换全新钢瓶、灭火剂及组件更换安装调试,满足原来各系统设计标准及要求,保证上述场所系统及组件安全稳定运行。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0天完成项目竣工及验收工作,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毕起,各系统及组件免费保修期为一年。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1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1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报名者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若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详见专用资质。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7)为防止投标人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注册资本金要求:承包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2
投标方必须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3
具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施工、维护服务体系;施工维护技术人员需具有消防培训相关资质证书。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4
近三年具有相关维护、维修的案例及经验。
调控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1日09时3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7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1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14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05日14时00分00秒至2018年02月05日14时30分00秒。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98号广发花园柏丽商业中心11楼b会议室。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需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六)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 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工 联系电话:020-37816372,87312140
(八) 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监察审计部;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120250。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