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昌铁路局2018年机车轮箍项目财务预算成本已由南昌铁路局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物资采购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内燃轮箍 |
1060×886×146 |
个 |
336 |
江西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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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燃轮箍 |
1060×886×146 |
个 |
150 |
福建地区 |
|
3 |
电力轮箍 |
1260×1054×146 |
个 |
100 |
福建地区 |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
4.2产品须符合CRCC认证,具备机车轮箍生产资质。
4.3投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5产品符合《铁路机车用粗制轮箍订货技术条件》TB/T1882-2001、《铁路机车用粗制轮箍型式尺寸》TB/T 2015-2001、《铁道车轮和轮箍超声波检验》TB/T 2995-2000标准。
4.6不接受近两年(自通知印发之日算起)被铁路总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的,或路局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被铁路总公司通报质量不合格的、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4.7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代理,则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及廉政承诺书》。针对买方的要求逐条响应,如有提供其它优惠条件的,应单独列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