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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招标人: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拟对学生食堂(清餐、汉餐)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经营单位或企业。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新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拟对学生食堂(清餐、汉餐)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经营单位或企业。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2018—2021年度委托经营项目。
二、招标范围:此次招标共涉及校内学生食堂2处,分2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为:
A标段:汉餐食堂。学生食堂东侧一、二楼,现有售餐窗口 14个,全部经营以师生基本伙食为主的普通汉餐。
B标段:清餐食堂。学生食堂西侧一楼,现有售餐窗口 7个,全部经营以师生基本伙食为主的普通清餐。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全封闭教学,在校师生为2200余人。
以上委托经营期限:2018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
三、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相关内容);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有类似经营业绩。(如有)
(4)投标方必须具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以往经营过程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投标方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委托经营的食堂和餐厅由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用工手续,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费用、责任等。
(5)、具备良好的餐饮企业信誉。(如有)
(6)、在企业经营期间未存有违法或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未发生食物中毒等类似安全责任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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