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1批大型养路机械配件采购招标(宁物招〔2018〕004号)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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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1批大型养路机械配件采购招标公告(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本经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1批大型养路机械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经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采购。
1.项目编号:宁物招〔2018〕004号
2.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分37包:(见附件)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4.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无信用不良而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采购情形;近3年无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质量检查不通过或虽有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质量检查不通过,但经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复查通过(复查通过须提供证明材料)。
4.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4.1投标人是各机型主机厂;
4.4.2投标人是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提供主机厂同型号配件装车或批量采购等证明资料;
4.4.3投标人是各机型主机厂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相应主机厂有效授权证明。
4.4.4投标人是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证明和主机厂给配件制造商出具的同型号配件装车或批量采购等证明材料。
4.4.5投标人不是主机厂原车配件制造商或主机厂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同类产品(投标品牌)1个铁路局的装车使用1年以上无质量不良反映证明。
4.4.6第29~31包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家及以上铁路局大机段配件供应无质量问题证明,并保证按相关正品(进口)品牌进行供货。
4.5部分包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4.5.1第1、2、3、4、36包投标人须为主机厂、新造车配件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
4.5.2第5包须为进口产品制造商(含国内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商。
4.5.3第6包须为相应机型发动机的制造商(含国内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商。
4.5.4第9~18、22~24、37包投标人必须为主机厂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原车配件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或取得进口配件制造商(含国内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中外文对照)。
4.6所投产品为进口件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6.1投标人须取得进口产品制造商(含国内分支机构)或其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证明(中外文对照)。
4.6.2投标人须是主机厂或主机厂授权的代理商(在供货时需出具中标进口件是从主机厂的来源证明)。
4.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不含进口配件)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9~31包除外)。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9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jys30052@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报名表Word电子版;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帐错误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18〕004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5.2对已报名并按指定帐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3《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招标时间、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nann.95306.cn/)或中铁采购网(http://
附件下载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交易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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