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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一连)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四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一连)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四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一连)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ZGC-[2017]395/02)已由师发改发[2017]379号文和师发改发[2017]213号文件批准建

四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一连)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四十七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一连)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ZGC-[2017]395/02)已由师发改发[2017]379号文和师发改发[2017]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新一连

2.2计划开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内容:总用地6023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97.16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14838.98平方米(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共七栋,599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858.18平方米;建设给水管网4061米,排水管网4521米,供热管网1818×2米,道路9778米及配套电力、绿化等设施。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且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3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2018年1月17日.

 领取方式: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报名成功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电话0991-884461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21100分,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邮  编:830063

联系人:贾睿豪、杨冬青、穆晓晖

电话:0991-4615549

传真:0991-8865994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联系人:韩全福

电话  :18719990869

 

 

2018112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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