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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施工监理(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施工监理(第二次) 批复文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8号文批复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施工监理(第二次)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8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8号文批准建设,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7】209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外,其余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监理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范围内,本次招标部分为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路线起点位于梅县区雁洋镇雁上(起点桩号:K45+100),终点位于梅县区雁洋镇对坑(终点桩号:K51+407)。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及技术标准:本次招标路线全长6.307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1.5米(绿道双侧并行路基宽度为25米,单侧并行路基宽度为24.7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3招标范围:合同段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

本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合同段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监理合同段

工作内容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雁洋环镇路)施工监理

合同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绿道、驿站、安全设施及附属等其他工程。

2.4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项目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控制,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5监理服务期:

工程计划工期: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整理归档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要求。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于 2018年112日至 2018年116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6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梅县区交通局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局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新城府前大道交通路1号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栋305(梅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32-2523012 联系电话:0753-2253069

联 系 人:黄工联 系 人:罗工

日期:2018112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资 质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定期年检合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 注

业绩

近五年内(2013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一项6km以上(含6km)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

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的现场工程监理经历。

1

2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3

试验室

主任

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路桥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

4

监理员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

2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文件。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灌砂筒

直径150PVC

3

2

取土环刀

10

3

砼塌落筒

1

4

回弹仪

225型

1

5

电烘箱

1

6

标养室

1

7

砂筛

1

8

石子筛

1

9

天平仪

1

10

砂浆试模

10

11

砼试模

150×150×150

10

12

抗折试模

150×150×550

10

13

全站仪

1

14

水准仪

1

15

电子称

1

16

弯沉仪

5.4米

1

注: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按要求提供所有试验、检测设备供招标人进场时核查。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要求最低)

序号

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要求

1

电脑

3

2

固定电话

1

3

传真机

1

4

打印机

2

5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1

6

网络连接系统

流量

10M

7

数码摄像机

1

8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1

9

复印机(可复印A3)

1

10

交通车辆

1

11

会议室

平方米

30

12

办公室

平方米

40

13

资料档案室

平方米

10

注: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人按要求提供所有试验、检测设备供招标人进场时核查。


发布人 罗先生
发布日期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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