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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博贺渔港沿岸区域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2018006 1.招标条件 本茂名博贺渔港沿岸区域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已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滨海经发[2017]14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招标人为博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拟对博贺渔港沿岸区域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建筑立面约22000平方米(渔港作业区沿岸和渔港入口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主要是对该区域内的建筑立面和屋顶进行改造,包括局部首层、屋面增加建筑空间),园建和绿化工程合计约27500平方米(其中广场6400平方米;行车道主干道道路改造14600平方米,道路黑底化、人行道改造工程;码头改造约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情景雕塑等)。本改造工程估算总资金3992.88万元,其中建安费3359.98万元,其中:改造建筑立面约2200.00万元,绿化工程约288.73万元,园建部分约677.50万元,水、电、家具约193.75万元,详细内容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建设地点:博贺镇 2.3招标范围:中标人作为工程总承包实施主体,在合同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 2.4建设期:总建设期12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3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本次招标允许 1 家设计单位或 1 家施工单位独立投标。 若投标单位为设计单位,须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或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类路桥高级(或以上)职称。 若投标单位为施工单位,须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目前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广东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为2018 年01 月15 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通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点击左侧登陆入口的“保证金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系统登陆,对所投项目(请认真核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申请,获取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后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以转账方式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提交,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应与系统注册时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致,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4.3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牵头人企业)或委托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时检验本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博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博贺镇解放街一路7号 联 系 人:邵先生电话:13686786498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五路南一巷南华小区67号 联系人:莫工电话:0668-2877866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668-2294023 招标人:博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