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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TGD2018-03(CQ-G)立项文号:包发改审批字【2017】341号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

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GD2018-03(CQ-G)               立项文号:包发改审批字【2017】341号

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包头供电局2018年基建处达茂旗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技防系统

110千伏GIS组合电器六氟化硫气体报警系统

1

130,000.00

130,00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唯一授权)。

(2)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应与招标内容相符。

(3)具有并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4)具有并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5号当代生态大厦1011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报名现场);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权威机关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本次招标产品需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8)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本单位(1)—(5)项原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及生产厂家(3)—(8)项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注:1、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九、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 系 人:张志刚

 

包头供电局企管处监督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包头供电局纪委监督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011室

联 系 人:王云霞

联 系 电 话:0472-6868894  18611598779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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