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安县白牙市镇锰矿开采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问1:根据招标文件,未标明建设内容、工艺技术、工程量等,请提供实施方案等文件做技术支撑。
答:提供实施方案。
问2: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格式中没有价格清单,是否是按总价报价?
答:按总价报价。
问3:招标文件第11页: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中招标人的地址,在招标文件中未写明,烦请提供招标人的地址。
答:东安县白牙市镇建设西路36号
问4:招标文件第 38页 :附表4:资格评审记录表要求:“6、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名称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是否与投标人一致。”本条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中,是否包含技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如果包含,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职称证上单位名称和初评时所在单位名称是一致的,人员换单位后并不能更改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但并不影响其使用。请问这类证书是否可以提供社保证明来证明其所属单位,并在本项目中作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来使用。
答:关键岗位人员对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不做要求,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问5:招标文件第21页: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是否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密封,还是正本、副本包在一起。
答:正本、副本包在一起。
招 标 人:东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