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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条件本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

招标条件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资金国拨资金例为100%项目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

2.5 招标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组件激光切割装置

2.6 量:1

2.7 技术规格:《组件激光切割装置技术规格书》

2.8 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9 卖方收到买方合同预付款后12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和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按法【2016285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应以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并直接调用,无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169时至201812317(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网址:www.365trade.com.cn;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注册登录后可见公告附件-投标人使用手册。)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文件下载费50元(由平台出具发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79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中科信会议中心三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6935767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综合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ongkexin2014@163.com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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