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九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泉州市第九中学
受泉州市第九中学委托,现对泉州市第九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泉州市第九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经营期:5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所投服务应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4)本采购项目最低投标价为人民币1000000.00元(5年总价,每年不得低于200000.00元),最高投标价为人民币2000000.00元(5年总价),低于最低投标价或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须承诺: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果获得中标,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给采购单位备案(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7)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8)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6日08:00至2018年01月22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15:00。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