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58号、普发改行审[2017]28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投资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0001平方米,厂区建筑面积12688平方米;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采用A/A/O微曝氧化沟处理工艺,进水参照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进水标准,出水标准为地表水V类。工程费估算金额为14043万元。
2.2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交付及工程保修阶段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揭阳市以外监理企业报名前需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3.2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3.3 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上班时间,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原件备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3)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4)揭阳市外企业在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5.1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5.2 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先生∕0663-22675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0754-85861273
日 期:2018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