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为第三师45团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2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第三师四十五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防渗渠5.83公里,渠系建筑物36座,土壤改良0.3万亩,新建田间道路3.85公里。
2.2施工招标范围:新建新建防渗渠5.83公里,渠系建筑物36座,土壤改良0.3万亩,新建田间道路3.85公里。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五团境内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1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至14时,下午北京时间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喀什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三师四十五团
地 址:第三师四十五团境内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李强
电 话:136575150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号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柳丽
电 话:0998-2879676
8. 公告日期: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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