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输变电工程专业
分包、劳务分包及办公用品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RKJ2018)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办公用品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TRKJ201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服务商(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及应答保证金
2.1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
2.2应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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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 |
标名称 |
应答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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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1 |
2018年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土建项目专业或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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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2 |
2018年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变电项目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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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3 |
2018年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线路项目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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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4 |
2018年10kV农配网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采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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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5 |
2018年110kV变电站土建施工第三方检测框架协议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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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6 |
2018年办公用品框架协议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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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7 |
2018年劳保用品框架协议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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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8 |
2018年广告宣传及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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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49号),应答保证金应通过潜在应答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保证金保函(保函开具方分别为:银行、企业集团内部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财务公司或者其他公司)。
所有应答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汇出凭据复印件或保证金保函,本批次服务商(供应商)应答1个或多个标段只缴1笔应答保证金。
未成交服务商(供应商)的应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成交人应答保证金于2018年12月31(服务有效期为1年)后5日内退还。如应答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截止时间、标书费支付的说明
3.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介绍信及按附件2报名表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到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红色小二楼)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综合室报名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17时30分。
3.3 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必须以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标号及标名称”。请投标人确保标书费在截止时间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节点前,未接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我方不予确认。
(3)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
银行帐号:2806026809100003950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2月8日08时30分~10时30分,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红色小二楼)。
4.2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及相关变更(如有)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服务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6.谈判:定于2018 年2月8 日13时00分进行谈判,谈判时需贵单位(公司)技术、商务人员进行现场答疑,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红色小二楼)。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8.服务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8.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8.1.1服务商(供应商)及其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条适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规定,必须具有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3)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5)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近三年至今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公开通报批评。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服务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批)次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C.处于被责令停业的;
d.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的;
f.服务商(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采购项目需要。
g.谈判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h.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8.1.2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
8.2信誉要求:
潜在服务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日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8.3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封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8.4 财务要求
应答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8.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项目经理:范宗英 电话:0971-6072808
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2018年1月17日
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编号:TRKJ2018).xls
附件2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