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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552号批准,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 系 人:吴工联 系 电 话:020-8261344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27115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四、项目规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厂一座、新建污水转输泵站两座、新建污水管道三部分工程内容。其中:(1)厂区新建工程:一期建设规模 15 万/d,(2)污水转输泵站工程包括新建荔城污水泵站一座,其中土建按 25 万/d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 10 万/d。设计及购置安装,泵站内同时预留 6 万/d初雨处理用地;改建麻车污水泵站一座,规模 8 万/d,泵站内同时预留 1 万/d初雨处理用地,(3)DN500~DN2400 污水管总长 26.21km;其中过江沉管段总长 1.46km,顶管段总长 7.3km,明挖段总长17.45km。 五、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用地费用(34389.66万元)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其余资金(94699.22万元)由社会资本方新设立的项目公司筹措解决。 六、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七、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74.26万元。 3、服务内容:按委托方要求提供泵站和输送干管工程概算编制、预算、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泵站和输送干管工程概(预)算编制、过程造价控制(变更、支付审核等)、结算审核与编制等全过程的服务,同时按要求承担其他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的复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1.1编制或审核概算; 1.2编制工程预算; 1.3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报价、结算等条款; 1.4协助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5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 1.6工程签证审核、审核合同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及编写结算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协助完成结算审计或复审工作; 1.7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按要求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业主报告可能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1.8参加招标以及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其它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1.9及时向业主提供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信息,及时向业主通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 1.10业主临时指派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造价工作。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0日——2018年01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由2012 年1月1 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3亿元或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已加盖业主(委托方)单位公章、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招标控制价备案专用章],或经业主(委托方)盖章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已加盖业主(委托方)单位公章、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具体造价咨询业绩金额、认定时间以咨询成果出具时间为准。)。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加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二、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电话:020-8261344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01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同时承诺: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