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城区部分市政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1741GNNM04293
1. 招标条件
本五原县城区部分市政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6、17、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原县城区部分市政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3招标范围:
1、县宾馆、五原五中、汽车城与新县医院路口、五原三中、天宇建材城、和平兽药门前路口、武装部、傅作义路与110国道交汇处北100米处路西,临时卫生间、菜市场路口、冯玉祥桥下路面、文明二巷巷道、五洲商城旁南北路口、包商银行后巷道、五原七中、九郡药厂、星月湾、五原七中加油站、宏珠小区、隆镇幼儿园、隆镇,东转盘,植物园、晋园、冯玉祥广场、城区部分居民立面改造等其它项目。
2、五原县110国道南其田庄园门前砼硬化工程等项目。
3、道路标线的地点:经三路、建设西路、经五路、隆兴昌西街与冯玉祥路交汇路口、化工巷、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冯玉祥广场前路口、红旗东街路口、建设路中段、新华路北段(纬一路至水利路)、中山路北段、傅作义路段、经二路北段、经二路南段、农耕文化园前道路等其它道路标线的画分。
2.4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有意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五原县古郡山河墅南200米(冯玉祥路东)怡盛园小区南门4#楼3号底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办事处领取报名表后到招标人那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而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⑤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自留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⑧项目总监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及内蒙古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wuyuan.gov.cn/)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菅之鸿
电话:0478-5223212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五原县古郡山河墅南200米(冯玉祥路东)怡盛园小区南门4#楼3号底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办事处
联系人:李凯
电话:13624885213
2018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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