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敖汉商贸物流集聚区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2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的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敖汉商贸物流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经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敖发改字[2016]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敖汉商贸物流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敖汉旗新惠镇物流产业园区内
2.3采购金额:5,580,000.00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工期等
包 | 采购设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交货工期 | 交货地点 |
11 | 通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30日历天 | 敖汉旗新惠镇物流产业园区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与本相应的业务内容。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设备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3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1日至2018年01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工作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下列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资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生产厂家设备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客户回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版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广通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 系 人:郭海中
电 话:15049669058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东段
联系人:刘福艳 电话:0476-4322116 18647674451
2018年01月21日
附件1:附件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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