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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监察委员会办公、业务用房及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会区监察委员会办公、业务用房及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新发改〔2018〕8号。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新会区监察委员会办公、业务用房及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2.2 工程位置: 江门市新会区原二轻机械厂旧厂区。 2.3 资金来源: 财政。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4916.76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4200.63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在原二轻机械厂旧厂房的基础上改造维修的,维修改造总面积为12764.50平方米,其中: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面积约6949平方米(含室内停车场966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1142平方米,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面积约3363.5平方米(含室内停车场605.3平方米),室外配套工程(停车场、绿化等)面积约1310平方米。招标内容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修缮工程、业务用房工程、办公用房工程的防漏加固补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室外配套工程(含绿化、管线等),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布展等。 3.2招标内容: (1)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2)施工图设计; (3)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4)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5)相关报建配合; (6)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3.3设计工期: 60个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4.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或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 / 资质。 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4 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 / 资格。 4.5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 / 资格(如有设置)。 4.6 / 4.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8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办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5.1各申请人须于2018年01月23日08时30分至2018年01月29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1月23日08时30分至2018年01月29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2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3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6 资质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 ,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8年01月28日前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 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17:00_。 □投标人近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选用】 □投标人近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选用】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新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海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联系人:农生 电话:13710767553 2018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