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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2017-440112-34-03-00254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省机械研究所现对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机械研究所
联系人: 崔小姐 联系电话:020-3873214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865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园快速路以北、丰乐路以东、石化路以西区域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园快速路以北、丰乐路以东、石化路以西区域。用地面积13758平方米,拟建设三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4173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44337.2平方米)。其中A栋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29.8米,建筑面积约20279.3平方米;B栋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34.3米,建筑面积约11908平方米;C栋地上十五层,建筑高度为59.9米,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893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90平米方;门卫28平方米。
本工程项目估算为:99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8-0598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设计(含勘察)与施工工作。
3.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以下内容:现场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勘察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工作。
3.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设计和规划报批、控规调整工作(如需调整控规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工程、网络智能化工程、道路、园林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等工程专业设计;
(2)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包括容积率增加),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人防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则审查、单体报建、施工图审查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大门及门岗、临时建筑、临时道路、临时用水用电、临时通迅、临时网络、临时排水工程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3.3施工部分
(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基础土方挖运及回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及砌筑工程、外墙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火门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智能化、柴油发电机组及环保工程、供电供水、冷水、防雷等];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
(3)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总承包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负责红线内场附着物清理和绿化树木迁移等;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6)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水平提升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本工程项目给排水、电、道路及出入口开设、燃气、通讯、网络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7)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公园管理等。
(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绘制),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3、招标规模:用地面积13758平方米,拟建设三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4173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44337.2平方米)。其中A栋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29.8米,建筑面积约20279.3平方米;B栋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34.3米,建筑面积约11908平方米;C栋地上十五层,建筑高度为59.9米,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893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90平米方;门卫28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00万元。其中勘察费为40万元,设计费为240万元,建安工程费为962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3日00:00 ~ 2018年1月28日23.:59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月2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2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主办方盖章),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逾期不受理。(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4)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5.1、5.2、5.3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主体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5.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6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无效。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三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名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名网址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费用。
12.1投标经济补偿:24万元,按非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评审排序(排序不包括中标单位)给予方案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第2名、第3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对应为:12万元、8万元、 4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①投标经济补偿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在收到首付款后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3名的单位。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③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
12.2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2.3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2.4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建安工程费用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的招标控制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三、工期
总工期:62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暂定由2018年1月28日开工至2019年10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价格的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价格的20%。
2、设计工期:85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时间)。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3、施工工期:535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坚持招标控制价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所有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否则中标人必须无偿调整或修改优化设计。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械研究所;异议受理电话:020-3873155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省机械研究所6栋2楼科研产业办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华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1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招 标 人:广东省机械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的监理人;
(3)为本的代建人;
(4)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勘察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共同委托联合体主办方的员工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设计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勘察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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