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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涉及包号:/01/02公告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分类:项目负责人:李家荣 020-37860539公布日期:2018-1-19项


招标编号: 0724-1700D80N0733 涉及包号:/01/02

公告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李家荣 020-37860539

公布日期: 2018-1-19

项目内容: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委托,对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0724-1700D80N0733
二、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
三、项目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包号 采购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限价
1 一类维修厂车辆定点维保入库 3年 约人民币80万元/年
2 二类维修厂车辆定点维保入库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一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1);
4、投标人需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二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五、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全部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购标室
地址: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30分0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3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莫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37860539\540\525 电话:020-61643607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020-6164358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电汇邮购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澄清或修改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编号:0724-1700D80N0733)的更正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购车辆定点维保供应商(编号:0724-1700D80N0733)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接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通知,现将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招标公告中
一、“3、投标人需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一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1);
4、投标人需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二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2);”
更正为:
“3、投标人须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一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1);
4、投标人须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二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2);”
二、“5投标人的服务地点(或公司地点?厂房地点?),有经营场所【提供工商登记或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文件】有得5分”
更正为:
“5投标人的服务地点(或公司地点、厂房地点),有经营场所【提供工商登记或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文件】有得5分”
三、“(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5)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5)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一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1);
(7)投标人须是进入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二类维修厂)”的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入库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适用于包2); ”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2-9 9:30

特此公告。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先生、李先生、田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020-37860525/539/540 传真:020-8776828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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